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
更新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第二批)的
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26        [打印本页] [纠错]

前期我局会同各区行业管理部门,在组织清理排查、发布警示性整改公告的基础上,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银保监发〔2020〕22号)相关规定,将本市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列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并分批予以公告。鉴于其中部分企业近期已转型经营或主动注销,现将调整更新后纳入非正常经营类企业的本市融资租赁公司(第二批)向社会公告。

我局及各区行业管理部门原则上不再受理相关非正常经营类企业有关业务办理申请;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转型经营(至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与“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建议社会各方审慎评估相关非正常经营企业风险,切实防范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特此公告。

附件:上海市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截至2021年6月末;第二批)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