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的有关背景、主要特点和主要内容

信息来源:上海金融官微       发布时间:2024-09-20       

一、有关背景

人才创新创业离不开金融支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要推进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才创新创业工作,加快推进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积极营造近悦远来的创新创业环境。为更好发挥“海聚英才”平台集聚创新创业资源功能,为各类人才在沪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在市委人才办牵头下,市委金融办、市金融工作党委会同相关单位和部门等围绕“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主题开展了深入调研,研究制订了《关于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后,《若干措施》在920日第四届“海聚英才”全球创新创业峰会日上正式发布。

二、主要特点

《若干措施》按照政府引导、机构作为、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财政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优化完善“一站式”融资服务机制,共同助力人才创新创业。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是注重政策集成创新,在要素措施上“更全面”。《若干措施》涵盖了资本投资、银行信贷、政策担保、保险支持等各种财政金融要素。从人才创新创业的孵化、天使投、风投、引导基金股权投资、上市、贷款、担保等全生命周期都有相应支持措施。涵盖了金融的直接和间接支持,包括贷款、保险、投资上市、财政补贴以及财政货币政策工具、信贷风险补偿等举措,助力金融机构更加精准、更大力度支持人才企业。

二是注重突出人才元素,在创新创业上“更聚焦”。《若干措施》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推出“人才卡”,对市、区两级人才部门认定的人才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个人信用贷款,可随借随还,享受各类手续费减免,以及私行客户权益等服务。对人才创业初期,以非盈利机制资助人才创业,试点直接给予小额资助,最高给予5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对人才创业成长期,进一步加大信用贷款额度等。

三是注重系统服务保障,在落地见效上“更有力”。《若干措施》通过深化普惠金融顾问制度,组建金融顾问服务团队,发挥融资服务中心、线下顾问枢纽和线上“融资信用服务平台”作用,打通服务人才企业最后“一公里”;鼓励国有资本敢闯敢投,在经营业绩考核中予以适度倾斜;构建协调联动格局,推动政策落地落细。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包含5个部分,共22条。

第一部分为完善资本投资支持,做好“人才投”,包含11条举措,主要聚焦各类资本(政府引导基金、国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等)以及股权交易市场等平台在企业融资方面加大支持力度,比如,提出“发挥好总规模1000亿元的市产业投资母基金杠杆作用,加快设立上海未来产业基金”“对经认定的人才企业,在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专精特新板挂牌、免托管费用”等。

第二部分为完善银行信贷支持,做好“人才贷”,包含4条举措,主要聚焦银行对人才企业在信贷额度、利率、手续费等方面提供优惠支持,比如,提出“给予人才和人才企业信用贷款额度”“加强中长期贷款支持”“支持在沪银行将符合条件的‘人才贷’产品,纳入中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试点”“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参与的并购交易,支持商业银行试点开展参股型并购贷款”等。

第三部分为完善政策担保支持,做好“人才保”,包含2条举措,主要聚焦本市各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加大政策担保力度以及投放额度,比如,提出“为人才创新创业推出‘聚才保’专项担保产品,采用专项批次担保模式,对符合条件的人才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信用担保额度”等。

第四部分为完善保险支持,做好“人才险”,包含2条举措,主要聚焦保险企业创新保险产品支持人才企业以及完善保险产品服务人才,比如,提出“扩大‘科技企业创业责任保险’试点,提高被保障人才创业团队的覆盖面”等。

第五部分为完善体制机制支持,保障措施落地,包含3条举措,主要聚焦加强管理服务、完善绩效评估、加强协调联动等,提出明确要求,确保措施落地,比如,提出“组建金融顾问服务团队,加强财政金融政策和产品宣传,强化融资对接”等。

下一步,在市委人才办牵头下,市委金融办、市金融工作党委将会同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全面推动《若干措施》落实落细,强化人才和人才企业投融资对接,努力做到应贷尽贷、应投尽投、应保尽保、应担尽担,为人才在沪创新创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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