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24-08-27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进入了一个全新时代,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它肩负着与中国新质生产力建设融为一体的使命。
在这一背景下,上海修订通过了内容丰富、格局远大、切合实际的《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很多内容都被赋予新的内涵,形成质的飞跃。
首先,它抓住了中心建设过程中凸显中国特色和对标世界最高标准的关键要素,把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放在了重中之重的地位。当今国际金融中心的功能和竞争力,高度依赖“金融体系的多元化建设、金融机构的专业化能力和社会责任优先、功能互补创新引领的业务和产品的开拓”这三大元素支撑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生态环境再加上我们越来越重视的制度保障、监管到位、高效服务等政府担当的重要功能,形成了更为显著的“三位一体”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
从全球国际金融中心的历史经验来看,确保国际竞争地位的关键因素就是要全面发展,形成有机统一体。这次上海总结过去的宝贵经验,充分重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生态环境培育的意义。不仅重视补短板强弱项的必要性,而且更加强调了中国特色、协同发展、功能互补、监管到位的“一致性”效果。所以《条例》通过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内在所包含的“三位一体”良性发展规律,构建了一套完整的分工有度、相互辅佐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战略体系,和与之配套彰显效果的技术保障体系,充分反映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这一中国特色。
其次,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融入到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合力打造上,以此释放出全球金融中心所对标的凝聚力和“网络效应”带来的核心竞争力。
《条例》阐述了“五个中心”建设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不可脱离的强大经济基本面和强大经济实力构建的基础。它们之间形成的协同效应,不仅能夯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国际业务和产品创新,而且也是人民币国际化赖以生存的业务场景。同时,它又能反过来为我们主动拓展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影响力奠定坚实的基础。所以,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也要把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五篇大文章”融入进来,以此发挥“五个中心”建设的协同效应。
具体而言,我们要把科技金融场景融入到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来,充分利用好国家给予上海科创板的政策红利,赋能上海品牌、中国品牌、上海价格、中国价格,以此打造上海国际经济中心的核心竞争力,由此也能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所需要的真实的业务场景。同时,上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发展也带来了更下游的贸易结构的优化和拓展,从而摆脱过去仅靠成本优势做的附加价值较低的加工贸易,和技术“卡脖子”带来的贸易竞争力下滑的劣势,这也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业务创新和市场开放乃至人民币跨境使用的能力奠定厚实的基础。同样,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业务机会、业务方式和业务渠道,也因为数智经济和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业务的不断出现,而发生量和质的双重变化,这些结构变化同样会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格局和动能产生巨大的影响。《条例》为配合这样的转型和协同效应,也做了大量业务创新安排。
第三,《条例》充分体现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肩负国家打造金融强国的使命,尤其是通过制度型开放、负面清单和中央给予上海深化改革开放的政策红利等新动能和科技发展的新实力,去构建内外循环业务场景所形成的、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必须具备的强大的全球“网络效应”,从而提升捍卫中国发展的金融安全和捍卫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能力,实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人民币国际化有机统一的宏伟目标。
有了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又有自身竞争力提升的强大实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就能更好地发挥人民币国际化所承担的“货币锚”功能,更有利于世界经济长期繁荣的发展,从而进一步打造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竞争力。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除了金融生态环境打造需要发展直接金融,培育高水平的金融人才队伍,以及加快金融业务和产品的创新与市场开拓之外,还需要尽快把临港新片区、浦东陆家嘴等“业务走出去”的便利性和渠道的拓宽进一步强化,以满足日益上升的真实需求。同时,要利用科创板所提升的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以及绿色经济的能级和竞争力,打造“走出去”的企业所需要的国内技术和服务支撑的供应链生态体系,让国内专精特新企业也能够找到更广阔的市场,从而避免发达国家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所带来的国内产业空心化的结局。此外,要进一步利用进博会的开放窗口,衔接国内统一大市场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辐射功能,让海外投资的成果回流到国内广阔的市场。在此基础上,最大化利用跨国企业和中国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关系去拓展跨国企业之间的人民币“离岸业务”渠道——只有建立在我们主动为之的双循环市场活力的基础上,我们才能让离岸业务的发展更为广阔,国内货币政策和金融安全的稳定性也更加张弛有序,锚定金融强国建设目标的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发展才更具竞争力。以上都能从《条例》中找到发展的具体途径和运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