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4-05-22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1〕46号)、《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支持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行动方案(2022-2025年)》(沪银保监发〔2022〕82号)相关文件要求,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印发《关于做好上海银行业科技支行梯度培育 提升科技金融专业能力工作意见的通知》(沪金规〔2024〕1号)(以下简称《通知》),鼓励上海辖内银行机构深化科技金融专业化发展,积极参与创新生态建设,有效提升银行机构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进一步支持上海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通知》关于科技支行梯度培育的总体原则为坚持专业专营发展方向,坚持发展可持续、风险可控制,坚持有序推进和区域统筹,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推动上海科创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
《通知》明确了科技支行建设目标,即利用五年左右时间,通过培育一批、新设一批、改造一批,努力在上海培育建设30家监管部门认定并持有金融许可证的科技支行、90家银行机构自主确定的科技特色支行,以科技支行为核心的科技金融专营体系取得明显突破,科技信贷余额、占比、客户数逐年增加,形成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科技支行、科技特色支行,实现对上海市科技创新重要承载区、功能区、产业园区的全覆盖。
《通知》强调了科技支行四方面持续管理要求。科技支行设立后,各项机制建设和业务开展情况将以“四化”经营为核心,在上海科技金融领域发挥引领和示范效应。一是专业化经营。科技支行将配备专业科技金融团队,鼓励组建专业化研究团队并开展常态化行业研究;可结合科技支行服务的产业特点以及科技支行发展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保持负责人适度稳定。二是特色化发展。科技支行将进一步探索实施机制和模式创新,鼓励设立针对科技金融业务的专属评价标准,支持上海重点科技产业链协同发展及核心技术研发进步。三是体系化运作。科技支行将通过与各外部相关机构建立多元化的合作平台,为科技型企业客户提供全周期、多层次、差异化的赋能增值服务;鼓励策划有效的人才培养计划,打造持续的培训、研讨、辅导、轮岗机制。四是品牌化管理。科技支行将增强品牌软实力,优先适用科技金融改革试验创新政策和试点创新产品,形成一批创新性示范科技型企业重点服务项目、一批专精特新企业特色服务项目、一批知识产权融资应用性服务项目。
《通知》还对相关配套机制进行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将通过建立“三化”配套机制,助力科技支行规范、可持续发展。一是多元化评估。根据上海辖内银行机构对于科技金融专业能力配置特点,以及各科技园区/集聚区金融服务需求差异,进一步区分综合性管理支行和单一经营网点,分别采取适度差异化的考核方案。二是差异化监管。结合当前科技金融推进工作,采用定性评分与定量评分结合、综合评分的方式,建立“9+6”考核模型(9条定量指标、6条定性指标),更全面地反映科技支行在科技金融领域的工作成效,允许科技支行多样化发展。三是持续化管理。建立科技支行持续管理机制,对所辖银行科技支行开展后评价。通过差异化的曲线评估和周期调整等方式,确保科技支行评价能始终与当前科技金融重点工作、科技金融发展情况相适应。
近年来,上海科技企业信贷规模稳步扩大,去年底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突破万亿元大关,不断以金融活水赋能科创中心建设。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上海辖内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36%;贷款户数3.32万户,同比增长46%。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3039.08亿元,同比增长45%。高新技术企业贷款余额6633.36亿元,同比增长2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余额144.27亿元,同比增长90%。
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将持续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全方位构建金融支持服务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建立健全科技支行梯度培育体系,为全国科技金融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助推上海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