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打印本页] [纠错]

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监督管理,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考虑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监管中面临的具体问题,引导该公司更好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更好服务外贸企业。《通知》集中体现有效性、精准性、前瞻性三方面特点,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全面强化内部管理。从人员管理、岗位制衡、业务范围、风险合规、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等方面系统性规范了对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

二是规范系统建设和数据管理。要求出口信保公司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地市级分支机构业务数据的独立统计和财务数据的独立核算,按时、准确报告监管信息。

三是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职责。要求参照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相关监管要求对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监管原则,进一步明确了相关监管(分)局的监管职责,提升监管质效。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引导该公司稳健发展,持续支持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附:《关于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机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