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全面启动

信息来源: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4-02       

为深入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以及“两省一市”相关金融管理部门、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在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深化落实金融支持政策推进先行先试的若干举措》(以下简称“示范区金融16条”),大力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示范区金融16条”的出台,标志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金融服务“同城化”全面启动。
“示范区金融16条”提出了八个方面16条具体措施,包括同城化结算服务、跨区域联合授信、移动支付互联互通、支持设立一体化金融机构、建设一体化绿色金融服务平台、推进金融信息共享共用等若干措施。这些措施的出台将极大地推动长三角地区加快探索金融服务“同城化”,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创新发展。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有关单位全面抓好“示范区金融16条”的贯彻落实,以示范区金融服务“同城化”为引领,带动金融服务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一体化,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