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
支持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支持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
信息来源: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5-09

为深入落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银发﹝2020﹞46号)等文件精神,市金融工作局会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以及在沪金融管理部门联合印发《全面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金融开放与创新发展的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临港新片区金融50条”,详见附件),大力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临港新片区金融50条”的出台,将进一步丰富临港新片区的内涵和服务能级,标志着临港新片区金融改革创新和扩大对外开放先行先试进入全面施工期。
“临港新片区金融50条”提出了六个部分十七个方面的重要政策措施,并细化为50项具体举措。包括落实全方位、深层次、高水平的金融业对外开放,吸引外资设立各类机构和优秀金融人才;强化开放型经济制度创新和风险压力测试,实施资金便利收付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和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措施;培育具有较强国际国内金融资源配置能力的金融及相关机构体系,集聚各类资管机构,加快建设金融科技生态圈;完善金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生态体系,加大对重点产业的信贷和直接融资支持,促进跨境业务和离岸业务发展;强化个性化的综合服务保障,建设金融集聚区等。
下一步,市金融工作局将积极做好相关协调服务,会同有关单位全面抓好“临港新片区金融50条”的贯彻落实,助力临港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再上新台阶、再创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