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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冻结存款账户”?这类假消息有套路

信息来源:解放日报       发布时间:2023-08-28        [打印本页] [纠错]

近日,上海辟谣平台接到留言,希望查证网传“9月起,银行将永久冻结部分存款账户”说法真伪。经核查,相关说法都是假的。

业内人士:“一眼假”

上海辟谣平台检索发现,自今年3月起,网上就出现各种冠以“银行惊人决策”“银行重大改革”等标题的消息,来源均为网民个人或名为“**财经说”“**科技”的自媒体。这些账号发布的内容大致相同,意思是“银行有新决策,将永久冻结部分存款账户”;“生效时间”则不一样,有的比较模糊,也有的说是“8月”“9月”等。

不过,不论是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各商业银行,都没有发布过类似的文件或通知。

银行界人士和法律界人士更是明确指出,“银行将永久冻结部分存款账户”的说法是“一眼假”,不可能出现类似的政策、文件或内部信息。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银行必须保护存款人利益。商业银行法的第三章即是“对存款人的保护”,首条就明确“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业内人士指出,任何一家银行出台文件,都不会违背以上法律法规。至于在实际生活中出现的银行冻结账户情形,都有原因。例如,有的账户涉嫌欺诈、洗钱、走私等非法活动;有的账户主体涉及法律纠纷或司法程序等。但是,不论是冻结原因,还是冻结流程,也都有法律依据。

例如,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以“冻结”为关键词搜索,可以看出银行冻结账户中,有相当一部分与打击犯罪有关,如《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工商总局关于建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涉案账户紧急止付和快速冻结机制的通知》《涉及恐怖活动资产冻结管理办法》等。

在进行冻结时,不同情况有不同的法律程序。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就明确,“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可见,既不存在“银行将永久冻结部分存款账户”的“重大决策”,更不存在仅凭一纸公告或所谓的内部文件就冻结账户的情况。

规模化造假收割流量

上海辟谣平台浏览相关谣言还发现,“银行冻结账户”很可能是“网络水军”团伙公司故意炮制的谣言,以期借助流量谋利。

首先,数条谣言都在标题中使用了“惊人”“重大改革”“好日子要结束了”“快看看有你吗”等引流字眼,但行文中,没有任何内容涉及“银行出台的政策”,都是“标题党”,符合“网络水军”团伙公司的造假套路。

其次,这些谣言文字粗糙,内容自相矛盾。有的文章充斥着各种口语词汇,逻辑混乱,不同于专业机构严谨的行文风格;还有的内容前后矛盾,比如文章开始说“这一决策的具体细节仍然待公布”,后文却说“根据银行最新公告……将会影响以下三种类型的存款储户”。以上行文方式与公安部门披露的、“网络水军”团伙公司雇佣学历不高的成员东拼西凑造假的结果很类似。

最后,部分账号为了突出“专业”,在“解读”子虚乌有政策时,堆砌了大量看似专业的金融知识并使用金融机构人员照片,但相关内容和照片与文章没有任何关系,使用的照片还涉嫌侵权。

事实上,“网络水军”团伙公司规模化造假已经成为网络谣言的重要推手。在7月21日公安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通报过“网络水军”团伙公司的3种造假方式:一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公司化运作,运营大量自媒体账号,通过批量编造发布各类虚假文章、视频吸引眼球、引流牟利;二是部分“网络水军”团伙在热点舆情事件中,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蹭热点”收割流量,甚至“造热点”,裹挟舆论、误导公众;三是一些不法分子开设假冒媒体网站和自媒体账号,打着“舆论监督”等旗号,以编发炒作虚假的负面信息相要挟,实施敲诈勒索。

可见,公众对网上繁杂的信息务必留个心眼,不要轻信各种自媒体,因为它们可能是不法分子的牟利工具。尤其是面对自媒体或网民个人发布的政策类信息,务必通过官方机构查询比对,既能避免被误导,还能避免因评论转发谣言而成为传谣者,让“网络水军”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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