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47号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已经2021年9月1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和商务部审签,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发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何立峰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1年12月27日
附件:
上海金融门户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站及其子网站其信息来源注明“上海市金融工作党委”、“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的,其版权属于“上海金融”门户网站及其子网站所有。 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上海金融网站”。
2.凡本网站及其子网站转载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站及其子网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