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的公示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24
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有关监管要求,经排查,现将本市拟新增为“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的名单予以公示。
请名单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或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方式退出行业。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映至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或属地区主管部门并提交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视同无异议。公示期满后,我局将对名单中企业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公示期:2026年2月24日至2026年3月25日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