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通知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7-23
为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决定选聘1家会计师事务所。
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条件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年度综合评价前100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分类管理中类别为A类或B类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且执行有效;
(四)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没有出现重大执业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具备承担相应财务审计风险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六)在中国境内注册会计师人数不少于100人,近三年内有连续从事金融行业财务审计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地方金融组织业务情况的优先;
(七)符合上海市人民政府采购要求。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7日止。
(二)报名方式
1.有意愿报名者请在“上海金融”网站下载《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填写《报名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的PDF版。
3.在报名期限内将前述报名材料wpflgw2025@163.com,邮件名称为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我局将根据选聘条件和工作匹配性对报名单位进行专业比选,对于符合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按政府采购流程办理。
报名咨询及政策咨询电话:23116328
附件:《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报名表》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