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判决+行业调解” 推动系列保理纠纷有序化解

信息来源:上海融资租赁行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6-08-13       

近期,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与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积极联动,由下属行业调解组织针对一起保理纠纷开展联合调解,在普陀法院的有力指导下,积极采用“示范判决+行业调解”的模式,成功化解了该起保理纠纷,并为后续批量化解同类型系列保理纠纷、提升解纷效率打下了扎实基础。

某汽车服务公司向车辆保养用品供应商采购货物并签订了采购合同,供应商就该笔货款向某保理公司申请保理融资。履约期满后,汽车服务公司未按期支付货款,形成欠款。保理公司多次催收未果,后将该笔债权进行转让,并向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下属行业调解组织申请先行调解。考虑到该类纠纷面广量大,涉及多层法律关系,上海市商业保理同业公会下属行业调解组织依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纠纷调解协同机制,及时邀请上海市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下属行业调解组织开展联合调解。

案件受理后,经审查发现普陀法院已对同类案件作出了生效判决,对于法律关系、债权债务以及责任承担等均作出了法律认定。为此,在普陀法院诉调对接法官的业务指导下,针对本案保理纠纷,调解员认真梳理采购合同、保理协议、合同履行情况,厘清法律关系与争议焦点;核实保理欠款、催收流程,确定欠付款项金额;依照生效判决确定的责任承担原则,耐心开展法律讲解界定各方责任,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经普陀法院审查后,出具了确认调解协议有效的法律文书,本案纠纷得以成功化解。

针对批量的同类型案件纠纷,借助既判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能快速理清法律关系、责任承担,引导各方当事人尽快统一认识达成一致,快捷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下一步,在诉调对接法院的支持下,我们将继续探索“示范判决+类案调解”,以个案调处为范例打造标准化解纷流程,推动批量同类型案件纠纷的快速化解,进一步提升调解服务助力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纠纷调解,商业保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