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协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26-02-02
1月30日,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金融机构个人消费类贷款催收工作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规范会员单位和外部催收机构对信用卡及个人消费信贷催收行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据悉,《指引》共七章五十四条,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业务发展的角度,通过催收行为定义、催收行为规范、外部催收机构管理、内控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五个方面对规则进行制定。
一是定义催收行为,对行业内的各类催收行为定义进行了明确。二是建立催收行为规范,对社会关注的催收时间、频次、联系信息获取等热点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突出强调易理解可执行,设置了禁止红线。三是强化外部机构规范治理,明确了会员单位对外部催收机构管理的各项要求,建立约束机制。四是加强催收业务内控管理,要求全面提升机构内部管理能力,实现“治管结合”。五是发挥协会自律作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结合催收工作热点,鼓励自主催收、推动技术创新、加强黑灰产治理;加强自律管理,推动建立外部催收机构违法违规信息共享、联合打击逃废债。
《指引》明确,会员单位催收业务应依法合规开展,在本指引的行为框架内实施,不得侵害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抵制各种形式的违规催收和暴力催收。应当保障债务人的知情权,以显著方式告知债务人归还欠款的法定义务及逾期后果。
中国银行业协会表示,下一步将加强跟踪指导,做好《指引》实施工作,在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上不断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