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6-10-23       

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金发〔2026〕22号

辖内各金融机构,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

  现将《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

  2026年10月21日

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金办发〔2025〕95号)要求,为鼓励和引导银行业保险业加快发展数字金融,实现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结合上海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发展现状和规划,聚焦重点工作任务,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工作措施

  (一)完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

  1.健全数字化运营模式。着力提升数字化经营管理能力,推进运营流程再造。推动传统实体网点向智慧网点转型,深耕本地市场需求,深化场景化运营能力。

  2.优化数字型组织体系。探索建立由业务、技术、数据等多领域人员组成的项目制融合团队,加速科技创新成果向业务场景转化和落地应用。构建与数字金融战略相匹配的激励体系,充分激发员工在数字化建设中的积极性与创造力。完善总分联动与外部协同机制,积极参与多方交流合作,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资源,借鉴行业先进实践,打造敏捷化、平台化的数字型组织范式。

  (二)深化数字金融服务发展

  3.加强科技型企业支持力度。在符合相关政策及风险偏好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优化科技型企业授信审批服务,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智能审批授信模型,简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有效提升科技型企业授信审批效率。对接科技金融领域数据,积极应用科技型企业资质认定、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承担重大科技项目、主导产品等信息,提升科技型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依托科技金融领域数据库及资金流信用信息等数据,绘制重点产业链图谱,开展产业链资金流动分析。结合长三角区域发展战略,鼓励研究开发面向中小型科技型企业的综合性科技保险产品,探索发展网络安全财产损失险、责任险等产品,为科技创新应用提供风险保障。

  4.赋能先进制造业供应链金融发展。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稳步拓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融资、供应链票据融资、仓单质押融资、订单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持续深化对先进制造业的保险服务布局,提升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及其供应链的综合风险保障能力。

  5.创新绿色金融工具。进一步探索推进绿色金融数字化建设,鼓励加快绿色金融专业系统建设,逐步提升绿色项目识别、环境风险筛查、碳核算统计等环节的线上化与自动化管理水平。探索引入外部数据库或公开网站的ESG相关数据。深化数字技术在绿色金融场景应用,提升碳信息建设能力。稳步推进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业务等发展。依托区域协同机制深化长三角绿色金融协作,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6.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用好工商、税务、海关、社保等多维外部数据,主动对接“银税互动”等平台。完善智能授信算法模型,提升小微企业信用画像精准度。依托市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和市大数据资源平台等,加快构建链上信用服务体系,精准赋能小微企业融资。紧扣上海“2+3+6+6”现代化产业体系、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政策导向,结合园区、科创、外贸等区域特色场景,推出定制化普惠金融产品,形成差异化竞争优势,打造区域特色产品体系。

  7.推动与养老金融融合发展。坚持金融服务的人民性,优化医疗、养老等领域金融服务方案,丰富养老金融产品供给。积极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推动金融服务与社区养老等便民场景深度融合,拓展智慧健康养老金融产品创新,探索养老服务型智能终端设备在金融场景中的应用。

  8.支持区域重大战略协同创新。聚焦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以及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大局,助力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东方枢纽国际商务合作区等国家战略区域建设,加大先行先试力度,探索数字金融创新应用。深化与长三角区域金融机构的跨区域业务协同。积极参与上海智慧城市建设,探索金融数据与政务、交通、医疗等城市运行数据的融合应用,为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民生服务改善提供金融支持。

  9.提升贸易金融数字化水平。运用数字技术赋能贸易金融,加强海关、税务等贸易数据信息应用,稳妥开展基于电子贸易单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主动对接国家区块链网络上海枢纽建设,积极参与航贸数字化重点场景扩围提质放量,加快航贸区块链成熟场景的规模化应用。对接交通物流行业可信数据空间等基础服务体系建设,利用交通物流数据提升航运金融智慧化水平,推动电子提单与电子保单联动,深化贸易金融与物流数据融合应用。

  (三)加强数字技术创新应用

  10.深化“人工智能+金融”场景应用。落实《上海金融监管局关于印发<推动上海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在坚持创新引领、安全可控、普惠高效的原则下,积极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强数智赋能,深化智能营销、智能信贷、智能核赔、智能风控、内部管理等应用场景建设,优化智能算力资源配置,统筹垂域模型开发应用,建设企业级人工智能平台,促进行业应用生态建设。

  11.拓展前沿技术融合应用。深化隐私计算在联合风控、联合营销、数据安全共享等场景的应用,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稳步扩大区块链在贸易融资、供应链金融等领域的应用规模。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租赁物管理、客户设备监测等场景的落地应用,提升实物资产数字化管控能力。强化“IPv6+”赋能金融数字化业务创新。加强与国家战略科技力量、高校科研机构的产学研用合作,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加速转化。

  12.推进数字新基建布局。辖内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应结合自身业务规模与发展需要,在安全合规前提下,前瞻评估智能算力网络需求,依托国家算力节点或行业基础设施等,以“租购并举”模式获取算力支持,避免重复建设。构建适应分布式架构、数字化转型的新一代运维体系,健全基础设施安全应用管理机制,常态化开展灾备演练,确保业务连续性。

  13.推动同业科技合作。辖内中小银行保险机构可以主动对接科技领先的大型银行保险机构及其附属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引进成熟的技术产品和解决方案,加速自身数字化转型进程。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保险机构向同业提供数据中心算力、技术平台等资源支持,鼓励金融同业共建共享数字基础设施。积极参与行业交流与合作,通过培训研讨、案例分享、技能竞赛等形式,推动数字金融良好实践的复制推广,助力行业共同发展。

  (四)促进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14.健全数据治理体系。推动企业级数据资产管理体系建设,完成数据资产盘点、分类分级与标签化管理。探索人工智能工具赋能数据治理全流程,提升数据治理智能化水平。积极对接上海市高质量数据集建设资源,为模型训练、算法迭代提供数据支撑。

  15.提升数据应用效能。鼓励建设企业级数据中台,构建统一的数据底座,打通跨系统数据壁垒。降低数据应用技术门槛,推动自助式数据分析工具和智能问数能力建设,支持业务人员自主开展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呈现。建立常态化数据应用培训机制,提升全员用数意识和能力,实现数据驱动经营决策。

  (五)精进数字化风控手段

  16.丰富智能风险防控场景。积极响应上海“人工智能+”行动部署,探索行业大模型、通用智能体在金融风控场景的应用与安全验证。探索依托相关区块链基础设施,开展跨机构的风险信息存证共享与预警协同,提升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能力。

  17.增强网络安全智能防御。鼓励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安全运营,探索建立智能化的威胁监测与自动化响应机制,提升防御效能,打造安全韧性标杆。

  二、工作安排

  (一)加强组织保障。辖内银行保险机构要充分认识推进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职责,统筹制定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加强配套资源保障,防范相关风险,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要加强对数字金融工作情况的跟踪分析,定期总结进展,加强交流,加大优良实践案例的宣传,推动数字金融品牌建设。

  (二)深入推动指导。上海金融监管局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数字金融经验交流,通过培训研讨、案例宣传等形式,促进数字金融良好实践分享。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持续深化监管数据赋能机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助力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行业自律组织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搭建数字金融政策宣传和经验分享平台。

  (三)强化监管评价。上海金融监管局加强对银行业保险业数字金融工作的统筹协调,探索建立数字金融评价体系,对数字金融发展水平和成效进行监测分析。加强督促指导,对政策落实不到位、执行走偏等问题予以纠正。强化监督管理,对相关风险及违规经营行为采取风险提示、监管约谈、监管通报、行政处罚等措施,保障数字金融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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