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登记中心推出份额质押及处置配套服务
信息来源: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24-10-25
在金融领域和商业交易中,强制执行公证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工具,它在维护债权人权益、保护交易安全性和实现风险控制方面起着关键作用。自上海股权托管登记中心成为份额质押登记机构以来,关于出质份额的处置,成为了质权能否得到有效实现的关键问题。为进一步提升登记中心份额托管、质押登记服务,解决债权快速实现的问题,同时保障质权双方合法权益,登记中心特与合作公证处共同提出质押份额处置方案,打造“份额质押——强制执行——交易转让”的配套服务
一、“赋强公证”相关法律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因此,相比诉讼、仲裁等争议解决手段,赋强公证具有时间快、成本低、不公开的优点,有助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赋强公证”的特点及优势
1. 时间快:公证机构经审查出具执行证书后,债权人可以直接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及执行证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减少了法院在诉讼环节调查确定事实的过程,司法程序更加简便。
2. 证据强: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过程中,公证机构会对债权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确认,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具有极高的证据效力。
3. 成本低:对于债权人来说,以强制执行公证方式走到执行程序所产生的公证费、执行费合计数额一般大幅低于起诉及申请执行过程的费用。因此,质权双方在登记中心办理份额托管、质押登记,可以选择对份额质押涉及到的相关债权文书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在确保质权实现的同时,也可以避免主合同和担保合同行权方式不一带来的时间和经济上的不便。
三、份额质押的流程及配套服务
(一)“赋强公证”的办理方式
为方便质权双方更加高效、便捷地办理份额质押强制执行公证,登记中心已和合作公证处确认,各方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线上或线下两种办理模式。公证处可为质权双方在登记中心办理业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办理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债权人但已经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也可提供办理赋强公证的解决方式及方法。
(二)上海登记中心份额托管、质押登记
公证程序完成后,质权双方需及时到登记机关(即登记中心)进行份额的托管、质押登记,确保债权人对质押份额的权利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登记中心会在官网及官微对出质份额进行公示,同时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数据对接,充分保障市场参与方合法权益。为简化办理份额托管、质押登记和强制执行公证流程,避免涉及到材料重复提交,登记中心特与合作公证处沟通协商,可由公证处办理强制执行公证的同时收取登记中心份额托管、质押登记所需材料,由公证处工作人员代质权双方办理在登记中心的份额托管、质押登记。
(三)份额质押的实现及交易转让
自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取得基金份额转让试点资格以来,份额交易规模已突破200亿元。登记中心具有丰富的份额转让撮合经验,依托于S基金联盟、资管协会等,可为份额转让提供一系列综合金融服务,帮助质权人在取得份额后快速成交变现。同时,登记中心在上海国资委的指导下,联合普华永道、德勤评估、执中数据、梦创双杨等相关企业单位组成专项课题组,开发份额估值系统,可为质权人提供具有参考性的份额估值价格,为交易各方提高了工作效率及可靠性。
四、小结
为增强质权人的权益保护和债权的执行力度,确保质权快速有效的实现,登记中心联合公证处在强制执行公证、份额质押登记、份额交易转让全流程上提供了配套系列服务。在债权出现风险时,由登记中心提供质押登记的合法性和真实性,由公证处提供债权文书的证据效力,并可通过登记中心份额交易平台帮助质权人份额快速变现,为市场各方提供了安全、公正和可靠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