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发布
在沪金融租赁公司“阳光金租”倡议书

信息来源:上海银行同业       发布时间:2025-01-24       

为进一步加快金融租赁行业转型发展,共同营造良好竞争环境,提升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面向在沪金融租赁公司提出以下倡议:

一、牢固树立全面合规理念。始终坚守法律法规红线,恪守清廉金融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政策和监管要求,依法开展各类业务活动,自觉抵制违法违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建立健全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业务全流程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操作有章可循、合规透明。

二、坚持价格公开透明。严格落实相关监管要求,开展各项金融服务收费必须公开透明。在本公司营业场所或网站主页等醒目位置及时、准确公示本公司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在为承租人提供租赁以及经济咨询服务时,充分维护承租人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三、切实加强渠道管理。建立完善包括推荐客户和业务、提供重要信息等各类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外包服务提供商在内的第三方合作机构库,不与未入库机构开展合作。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向承租人明示金融租赁公司名称及联系方式。禁止第三方机构以金融租赁公司名义“搭车收费”。定期对渠道业务风险和规范性进行评估,根据需要对承租人进行飞行拜访、问卷调查,掌握合作机构实际收费价格以及承租人是否存在向不法中介付费等情况。

四、严格落实员工行为管理。营造廉洁从业的氛围,提高从业人员廉洁意识。建立在全体员工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的长效机制,防范操作风险和案件风险。将员工不得参与民间借贷、不得充当资金掮客、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在工商企业兼职作为公司内部管理的重要内容。通过签订协议、承诺书等形式要求员工严格执行,并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加大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力度,积极采用廉洁提示函、电话回访等方式向承租人了解员工是否存在异常行为。

五、加强行业交流合作。共谋合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定期召开案例及风险分享会,共同研究行业发展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避免恶性竞争、行业内耗。促进合作互利,共同营造良好竞争环境。推动金融租赁公司业务模式和服务方式的提质升级,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的能力。

六、严肃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违规问题和责任人员,严肃处理、追究问责,按规定报从业人员不良信息库。由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采取自律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由监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在增设机构、开办新业务和监管评级方面予以限制。

2025年1月

金融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