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宣传通讯 发布时间:2024-07-18
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问责规定(试行)》,标志着金融监管“长牙带刺”全面升级。6月12日,记者从市检察院发布的《2023年度上海金融检察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和“惩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相关案例了解到,虽然本市的金融犯罪在高位运行中呈现下降趋势,但相关犯罪手段翻新和严重网络化带来的金融风险不容小觑,监管规则和手段亟须完善。
金融犯罪案件持续小幅下降,新型金融投资诈骗“升级”
2023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53件884人,受理金融犯罪审查起诉案件1043件1927人。与2022年相比,案件数下降14.37%,涉案人数下降6.64%。案件呈以下特点:
非法集资案件略有上升,共763件1300人,在金融犯罪案件占比保持七成以上。借助私募机构实施犯罪的案件仍较多见,针对特殊群体“量身定制”、追逐社会生活热点的非法集资行为仍有发生。
新型金融投资诈骗呈现诈骗名目和手段的双重“升级”,不法人员利用花样繁多的金融产品和科技手段等名目的“加持”,使投资者甄别防范难度增加。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共7件18人,操纵证券市场犯罪成为交易型证券犯罪的主要类型,利用新三板等新市场犯罪明显增加。
外汇类和非法支付结算类犯罪手法翻新,利用“虚拟币”跨境转移资产风险隐患凸显。金融诈骗类犯罪数量回升,针对普惠金融领域的贷款类犯罪频现。新型保险犯罪多与电商平台等新兴经济业态紧密相关,保险行业犯罪风险与其他领域发生勾连。
金融犯罪网络化情况严重,法律对新型犯罪应对不足
《白皮书》对案件中反映出的监管“缝隙”及法律对新型犯罪手法应对不足的问题深度剖析:
——某些领域的金融犯罪风险逐步由沿海向内地蔓延,一些犯罪组织开始采取境内与境外勾连串通犯罪的方式,逃避刑事打击和侦查。金融犯罪人员通过故意增加犯罪环节、延长犯罪链条,进一步加大资金监测、追踪的难度。
——黑灰产业链卷入金融从业人员,掌握资金和业务优势的外部居间力量可能“反噬”金融机构。如,期货居间人违规跨界非法经营,部分期货公司成为非法牟利工具。
——金融违法犯罪时空转移,犯罪网络化情况严重。非法广告网络蔓延,“金融网红”、非法平台引流现象突出。利用网络支付系统和平台快速集结资金转移出境,利用游戏币、网络直播洗钱案件逐步浮出水面,因隐匿性强导致追赃挽损困难。
——金融领域法律供给需进一步增强,监管规则亟须完善和明晰。如我国对“虚拟币”一直保持强监管的监管态势,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刑事司法对相关犯罪活动定位难、存证取证难与涉案资金流向监测难、处置存在争议等现实问题。
——金融领域监管效能需要进一步提升。需要警惕金融创新易被金融犯罪利用、普惠金融等重点领域政策红利被违法犯罪分子滥用,以及金融机构内部风控机制不足和从业人员非法执业等现象。
从严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形成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从严打击涉众型金融犯罪,并对财务造假等证券犯罪一案双查和全链条追诉,重点打击涉嫌违法犯罪的上市公司实控人、控股股东及职业操盘方、配资中介等,并积极探索数字手段助力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还对贷款中介、保险领域黑灰产和互联网金融犯罪等重点金融领域犯罪风险开展专项整治,对新型金融犯罪识别和打击,强化金融风险防控精准度。
2023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服务保障全面注册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资本市场检察履职效能。与证监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形成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合力,联合市网信办、上海证监局开展“清朗浦江·网上非法证券活动治理”专项行动,督促清理非法证券活动信息9万余条,处置违法违规账号1.2万余个。
此外,上海检察机关逐步探索金融检察综合履职范式,以证券期货金融犯罪研究中心、银行保险金融犯罪研究中心、金融创新检察研究中心及专业化办案团队带动全市金融犯罪办案专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