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形成合力

信息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25-11-19       

近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2025年第三季度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分析》。其中,保险因消费投诉问题多发而被“点名”。

具体而言,保险消费投诉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低价诱导投保、后续自动扣费问题突出。部分保险企业通过网络渠道发布低价体验广告吸引消费者点击,在消费者未明确授权或不知情的情况下自动投保,并在体验期结束后自动转为高价月付套餐,造成持续扣费。二是虚假宣传和销售误导频发。一些保险公司销售人员夸大保障范围,宣称“大病小病都能报”“交满年限可全额退本”等,实则理赔条件苛刻、限制重重。三是“车辆统筹服务”假借车险名义问题仍然突出。无保险资质的汽车服务公司冒充大型保险公司销售所谓“车险”,一旦发生事故,消费者无法获得理赔。

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产品类型不断丰富、销售渠道日趋多样,消费者获取保险服务的便捷性显著提升。但不容忽视的是,部分保险公司及销售人员的不规范营销行为,成为行业高质量发展路上的突出梗阻。

事实上,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金融监管部门与保险机构从未缺位,而是主动作为,持续推进制度建设,从源头减少纠纷。

金融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力度与精准度,针对虚假宣传与销售误导问题,陆续出台《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保险销售行为管理办法》《关于推动深化人身保险行业个人营销体制改革的通知》等文件,划定“零容忍”红线,强化对保险销售人员行为的全流程管理以及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管理。今年7月,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控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增量风险,要求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此外,今年9月,金融监管总局修订印发《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评价办法》,将评价要素调整为7项,引导金融机构加强消保重点领域治理。

越来越多保险公司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嵌于经营发展战略之中,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服务,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效逐步显现。比如,在投保流程上,保险公司强化合规管理,通过线上弹窗提示、线下书面确认等方式,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晓保险条款、费用标准等关键信息。在续保与扣费环节,保险公司建立“双重提醒”机制,即在自动扣费前通过短信、App推送等方式告知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在销售行为管控上,保险公司加强对销售人员的培训与管理,建立“培训考核—上岗认证—行为追责”的全链条管理体系,对夸大宣传、隐瞒限制等不当营销行为设置了严格的处罚机制。

当然,消费者权益保护既需要监管部门的刚性护航与保险公司的主动作为,也离不开消费者的理性参与。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保险消费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购买保险前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核实保险公司资质和收款主体,避免通过不明链接支付,防止上当受骗。

金融为民是保险行业的根本遵循。当监管政策的刚性约束、保险机构的主动转型、消费者的理性参与形成合力,才能真正构建起“事前预防有机制、事中管控有手段、事后救济有保障”的“大消保”格局。未来,保险业仍需持续深化“以消费者为中心”的核心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融入发展的全链条、各环节,让保险回归“风险保障”本源,让消费者切实感受到安全、透明、有保障的消费体验,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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