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研究课题公告

信息来源: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8       

为全面落实国家高水平金融开放战略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承担“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课题

研究主题: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上海发展离岸金融所需要的国家授权、试点方案、管理架构、账户载体、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处置、营商环境保障、税收政策、司法和仲裁等事项进行研究。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需包含上海离岸金融条例立法草案文本及立法初步思路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

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除外)。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构成

为强化课题研究质量与成果适配性,本次采用双轨并行、优中选优”机制,公开选聘2家课题组同步开展独立研究。2家课题组分别提交完整研究成果,由发包方组织专家评审。

3.课题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上海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选聘过程

1.申报材料

可登录上海金融网站(jrj.sh.gov.cn)下载《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请”字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申请”字样)。

2.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组织评审

市委金融办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申请书》开展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上海金融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10月上旬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四、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与委托单位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

承担单位应于10月底前形成开题报告,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

承担单位应于11月中旬前形成课题中期报告,召开中期成果汇报会。市委金融办将适时组织召开中期成果交流会。

4.结题评审

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承担单位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12月上旬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市委金融办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五、研究经费

资助经费由市委金融办承担,每个课题组各资助人民币15万元。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委金融办监管一处(法规处)(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23116359  传真:23117014

电子邮箱:wpflgw2025@163.com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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