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9-18
为全面落实国家高水平金融开放战略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研究机构,承担“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专项课题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聘课题
研究主题: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研究
研究内容:围绕上海发展离岸金融所需要的国家授权、试点方案、管理架构、账户载体、业务规则、风险管理处置、营商环境保障、税收政策、司法和仲裁等事项进行研究。
成果形式:研究报告(需包含上海离岸金融条例立法草案文本及立法初步思路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
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包括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行业协会等(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除外)。课题申请单位要根据自身研究优势精心组建课题组,并对课题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2.课题组构成
为强化课题研究质量与成果适配性,本次采用“双轨并行、优中选优”机制,公开选聘2家课题组同步开展独立研究。2家课题组分别提交完整研究成果,由发包方组织专家评审。
3.课题负责人
课题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特别是上海市相关课题研究的优先。课题负责人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
三、选聘过程
1.申报材料
可登录上海金融网站(jrj.sh.gov.cn)下载《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申请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书》)。
《课题申请书》填写内容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须由申请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通过邮寄方式提交《课题申请书》(一式五份,信封上请注明“课题申请”字样),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文件(在邮件主题处注明“上海离岸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研究课题申请”字样)。
2.申报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3.组织评审
市委金融办将会同相关单位组织课题评审小组,从研究的创新性、深入性、操作性,以及研究团队实力等方面,对申请单位的《课题申请书》开展评估,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遴选结果确定后,将在上海金融网站发布公告信息,并于10月上旬通知承担单位联系人。
四、课题进度要求
1.签订合同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与委托单位签订课题合同,正式确定课题方案和相关事宜。
2.开题启动
承担单位应于10月底前形成开题报告,召开课题开题会,正式启动课题研究。
3.中期报告
承担单位应于11月中旬前形成课题中期报告,召开中期成果汇报会。市委金融办将适时组织召开中期成果交流会。
4.结题评审
在中期成果交流的基础上,承担单位做进一步深化研究,并于12月上旬前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市委金融办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最终成果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正式办理结题手续。
五、研究经费
资助经费由市委金融办承担,每个课题组各资助人民币15万元。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委金融办监管一处(法规处)(邮编:200003)
联系电话:23116359 传真:23117014
电子邮箱:wpflgw2025@163.com
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