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上海市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海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3-18        [打印本页] [纠错]

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掘整合各方金融宣教资源,面向社会深入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有效识别风险,树立理性的金融消费观、投资理财观,切实提高防范金融风险能力,远离各类非法金融活动。现面向社会开展2024年度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并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形式

本次活动由上海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主办,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上海市金融工会、上海市金融团工委共同承办。

二、征集对象

本市各类金融相关企业(在上海注册的法人企业,以及全国性企业在上海的一级分支机构、持牌运营中心等),本市司法机关、市场管理机关、各区处非牵头部门等涉及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的部门、机构;每家单位报送作品总数一般不超过3件。

三、作品要求

报送作品应当紧扣增强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金融、守护幸福生活的主题,聚焦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等内容,形式上主要包括视频、图片、文字等,内容方面普法类、案例类、剧情类、创意类等均可。报送作品应当符合相关政策法律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作品中不得标注单位名称和商标标识,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广告植入(报送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征集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415日。

五、报送方式

报送单位登录“2024年度上海市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系统”,根据提示进行注册,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并进行作品上传(报送作品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评选奖励

征集时间截止后,分“视频组”“图文组”两个组别对报送作品组织开展综合评选,每组设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评选结束后,将对获奖作品予以表彰奖励,有关获奖情况还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七、相关说明

(一)报送作品应当为报送单位近两年原创作品,未授权其他第三方独家发布使用,也未申报参加以前年度本市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如后续出现相关纠纷,有关法律责任由报送单位承担,同时主办方保留取消获奖资格、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二)报送作品将视情况陆续在上海金融官微等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展播,并将推荐给有关主流媒体使用,还将无偿用于本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三)联系人

上海市金融稳定发展研究中心  张老师,电话:63321208-8078

上海市金融团工委  付老师,电话:23116259

 

 

上海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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