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关于督促符合 “失联”“空壳”等情形地方金融组织 (2026年第一批)退出行业的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20       

我局今年2月13日发布的《关于“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的公示》已于3月25日公示期满。现将本次公示中认定的“失联”“空壳”企业以及上一年度“失联”“空壳”公示后提交异议申请未获认可的企业,予以正式公告(名单见附件)。

自公告之日起,列入上述名单的企业应主动申请注销或通过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的方式退出行业。对未主动办理退出行业事宜的企业,我局将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符合“失联”“空壳”等情形地方金融组织名单(2026年第一批)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