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
第四批声明清盘退出且存量已结清网贷机构的公告
第四批声明清盘退出且存量已结清网贷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7 [打印本页] [纠错]
为进一步推进本市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化解存量风险,经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联合工作办公室会同本市各区落实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方案领导小组等部门共同研究,现公告本市第四批声明清盘退出且存量已结清P2P网贷机构6家(名单附后)。债权尚未了结的出借人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网贷机构所在区金融工作部门报告。名单内网贷机构应积极主动帮助出借人处置存量网贷债权,确保平台网贷业务结清,并主动申请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变更名称及经营范围。
根据清理整治进程,后续将不定期公告清盘退出且声明存量已结清P2P网贷机构名单。同时郑重提醒社会公众和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切实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各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始终牢记投资有风险,风险需自担。凡发现有违法违规从事P2P网络借贷活动的行为,请社会公众及时向各级公安机关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特此公告。
市金融稳定协调联席 市网贷风险专项整治
会议办公室 联合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