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上海市金融党委、上海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6-05-04 [打印本页] [纠错]
为推进实施上海金才工程,进一步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市委组织部、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推进上海金才工程 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决定开展2016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服务上海加快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对金融人才的需求,突出国际化、高端化、市场化,进一步加大引进培养力度,集聚和造就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三类重点金融人才队伍。
二、选拔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金融机构和相关单位工作和创业的各类优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提出申报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
(一)上海海外金才
凡符合在海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在本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引进后承诺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回国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等基本条件的海外金融人才,均可申报上海海外金才。其中:
经营管理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担任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具有全球视野、富于战略思维、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谙熟国内实情,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得到同行专家认可,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专业技术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在国际知名金融机构或相关专业组织中担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通晓国际规则、熟悉金融运作、谙熟国内实情、勇于金融创新,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在业界有一定影响力。
(二)上海领军金才
凡符合德才兼备、开拓创新、团队效应明显、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等基本条件的金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其中:
经营管理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富于战略思维,对本单位、本部门发展有清晰的规划,决策水平高,组织、推动能力强。坚持审慎规范经营,履行社会责任。经营管理成效显著,在行业内处于领先地位。
专业技术类人才申报条件是: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以及较突出的业绩和创新能力,在业界有较大影响,得到同行专家广泛认可。
(三)上海青年金才
凡符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德才兼备”,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上海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等基本条件的青年金融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均可申报。其中:
经营管理类人才(青年金融管理英才)申报条件是:具有扎实的金融专业理论基础,具有较高的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较好的群众基础,表现出较强的领导潜质,有一定的决策能力,经营管理成效良好。
专业技术类人才(青年金融拔尖人才)申报条件是: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在研究分析、产品创新、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市场营销、国际业务、投资银行、资金运作、财富管理、基金投资、信息技术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研究水平,有较强的创新思维和能力,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上海市青年英才(含青年管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的人员,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申报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的人选,同时分别符合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英才(青年管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条件的,如进一步申报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领军人才、上海市青年英才(含青年管理英才、青年拔尖人才),请分别在申报人选情况一览表中注明,市金融工作党委、市金融办将在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入选名单中择优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选拔工作安排
(一)申报推荐
1、单位推荐。各金融机构和相关机构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分别提出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推荐人选。
2、专家推荐。相关领域两位以上的专家可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分别提出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推荐人选。专家主要指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人选及上海领军人才等。
3、社会团体推荐。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等社会团体可按照选拔对象、范围和申报条件,分别提出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推荐人选。
推荐专家和推荐团体必须对被推荐人的道德素质、专业技术水平、业绩、团队建设等有充分的了解,撰写推荐意见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承担相应责任。
4、个人自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人可向本人所在单位自荐,也可直接向市金融工作党委自荐。自荐者本人要对自荐、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选拔审定
市金融工作党委通过市场化、社会化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提出拟入选名单,并向社会公示。
(三)批准确定
市金融工作党委确定2016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入选名单。对入选人才颁发证书,开展资助、服务等工作。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1、《2016年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纸质版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excel电子文档。
2、上海海外金才、领军金才、青年金才申报书一式二份(加盖单位公章)、word电子文档。通过专家、社会团体推荐途径参加选拔,还需分别提供由推荐专家、社会团体填写的《推荐表》一份。
请将上述申报材料及电子文档(请刻录光盘,不接受U盘)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市金融工作党委干部人事处。有关申报表等附件请在上海金融网(sjr.sh.gov.cn)下载。
联系人:姜瑶、邵良明、傅斌梁,电话:23116379、23117040、23116309,传真:23116382,地址:大沽路100号2319室,邮编:200003。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金融工作委员会
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