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上海保险代理市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上海保监局 发布时间:2012-02-26 [打印本页] [纠错]
各相关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公司:
为维护上海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上海保险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保险代理市场专业化、规范化,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2]3号)要求,现将本辖区内保险代理业务合规性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如下:
各保险机构及专业代理公司应按照附件要求,对本机构2012年代理业务合规性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兼业代理机构纳入保险公司自查范畴。
各保险机构及专业代理机构应于2012年5月15日之前,将自查清理工作报告和附件表格报上海保监局(报告及附件电子版同时发送至circsh_zjc@163.com,附件电子版一律使用Excel格式)。报告内容除附件所列明事项外,对于存在的问题应重点分析查找原因并列明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
我局将根据各机构自查自纠情况择时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对漏报、瞒报及自查结果与我局检查结果严重不符的公司,我局将依法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 丁艳雯 童沁瑶
电话:38656628 38656554
传真:3865 6677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