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打印本页] [纠错]

  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已交回。

  因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已不具备企业存续主体资格,根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收回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码:31071A10006),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未使用的当票、续当凭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