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已于2024年1月4日完成注销,《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已交回。
因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已不具备企业存续主体资格,根据《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规定,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收回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证编码:31071A10006),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
上海融通典当行有限公司未使用的当票、续当凭证作废。
特此公告。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