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30        [打印本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市地方金融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围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要点和社会关切,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范围,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稳妥有序做好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公文36件,公开率达59.02%。推进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相关批复结果主动在官网进行发布。按季度更新发布本市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信息,及时公告退出965家“失联”“空壳”和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推进财务公开,规范发布年度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管理等财务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加强依申请公开办理,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细致做好告知书起草、疑难件沟通、邮寄答复等工作,不断提升办理工作及时性、针对性和规范性。2025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予以公开5件,占4.35%;因本机关不掌握或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等原因无法提供73件,占63.48%;因涉信访举报投诉及重复申请等原因不予处理19件,占16.52%;申请人主动撤销11件,占9.57%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加强历史存量及新增公文的备案工作,持续推进OA系统和网站公文数据信息备案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全年向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公文6批次、36件。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编目、依申请办理信息归档等,夯实信息工作基础。

(四)平台建设

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栏目优化,及时更新各栏目内容,提升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查找便捷性,浏览阅读舒适性,持续推进相关栏目更新完善。加强“两微一网”等政务平台建设,将其打造为政策发布的第一平台、风险提示的前哨阵地、互动服务的便捷窗口。优化线下收取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积极打造政府开放平台,开展丰富多样的政企互动活动,及时将相关政策向园区、企业推送,畅通企业和市民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与法治培训相结合,开展信息公开培训,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加强工作部署和推进,制定2025年度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表,细化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推进落实,对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逐项研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各环节规范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5

5

0

0

0

0

1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0

0

0

0

0

0

4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1

2

0

0

0

0

33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9

0

0

0

0

0

1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2

0

0

0

0

13

(七)总计

109

4

0

0

0

0

1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1

0

0

0

0

1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5年,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传播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政务公开内容建设有待进一步深化。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加强政策解读,丰富完善解读内容和形式,针对不同受众特点设计差异化内容和传播渠道。二是健全完善主动公开目录管理制度体系,以标准化、规范化为导向,系统梳理和明确主动公开的事项范围。三是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政务APP、短信平台等渠道主动推送政策解读,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公众参与

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搭建与企业零距离沟通的桥梁。8月份举办活动4场,其中1项入选本市优秀政府开放活动案例。聚焦海洋装备、生命健康、养老服务、农业、外贸等重点领域,组织各区开展数百场融资对接专场活动,提升企业融资便利性和可得性。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认真做好2023-2024年度上海金融创新奖申报评选,加强解读和社会公示,及时做好评选结果公开。深入实施金融科技创新试点,推动相关试点项目进行公示,推动试点项目有序退出及成果转化。充分挖掘各方金融宣教资源,面向社会深入普及金融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有效识别风险。开展上海市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优秀宣传作品征集评选,并充分应用好评选作品,加强获奖作品展播,引导广大群众梳理理性的金融消费观。

(三)收费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5年,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四)其他情况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511日到20251231日止。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126

 

信息公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