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7        [打印本页] [纠错]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地方金融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进一步发挥信息公开在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和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

根据《条例》明确的主动公开范围,稳妥有序做好各类信息主动公开。全年主动公开公文30件,公开率达37.5%。推动地方金融组织信息公开公示,每季度更新发布本市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信息,及时公布失联”“空壳和非正常经营地方金融组织信息。推进财务公开,规范发布年度部门预决算、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管理等财务信息。做好重点工作动态、政民互动等信息主动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规范办理流程、严格法条适用,落实法定职责、强化服务意识,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不断提升办理工作及时性、针对性和规范性。2024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予以公开11件,占15.27%;因本机关不掌握或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等原因无法提供44件,占61.11%;因涉信访举报投诉及重复申请等原因不予处理5件,占6.94%;申请人主动撤销11件,占15.27%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策文件集成发布要求,加强政策文件梳理,并按照主题和年份在官网信息公开栏目集中分类发布,便于企业市民查询、获取。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加强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强化信息源头管理,提升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做好新增非密公文全量备案,全年向市政府办公厅备案公文6批次、59件。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公文编目、依申请办理信息归档等,夯实信息工作基础。

(四)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和运维,提升栏目设置规范性、信息查找便捷性、浏览阅读舒适性,持续推进相关栏目更新完善。继续用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上海金融官微影响力和传播力。优化线下收取信息公开申请流程,保障申请人合法权利。积极开展各类政策解读、宣讲等活动,畅通企业和市民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加强工作部署和推进,制定2024年度局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表,细化工作内容和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推进落实,对工作薄弱环节和短板逐项研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以及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各环节规范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0

2

0

0

0

0

7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7

1

0

0

0

0

2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5

1

0

0

0

0

1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

0

0

0

0

0

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1

0

0

0

0

0

11

(七)总计

70

2

0

0

0

0

7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0

0

0

4

2

0

0

2

4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4年,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民互动平台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深入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审核机制,深入推进政策多元化解读。二是积极开展各类面向企业、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活动,充分用好现有信息工作平台,不断拓展和夯实政民互动渠道。三是加强统筹指导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信息公开队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深化公众参与

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开,专栏发布2024年度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切实做好《上海高质量推进全球金融科技中心建设行动方案》相关决策流程,认真开展意见意见征询和反馈,并按照要求做好决策信息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的集中发布。深入开展政府开放月活动,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听取有关意见建议,搭建与企业零距离沟通的桥梁。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设置重点公开领域专栏,及时公开金融科技、自贸区金融创新、本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QFLP)等5大类重点领域最新进展情况和动态。及时公开金融领域有关重要政策文件,并按照深化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地方金融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四个主题进行分类汇编分布。

(三)收费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四)其他情况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11日到20241231日止。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