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市金融办       发布时间:2012-02-19        [打印本页] [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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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办政府网站http://sjr.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电话:23116304。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市金融办自2004年5月1日起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11年底,市金融办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按《规定》要求办理。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专题研究推进工作。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配备2名兼职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化。

(二)加强制度流程建设。修订了《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和《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完善公文类信息的制作流程,明确将信息公开属性列为公文制作的必经程序,确保应当公开的公文类信息能及时予以公开。对应当公开的非公文类政府信息,明确了审核及发布的流程。严格对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制定专人对政府信息的涉密情况进行界定,确保涉及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信息安全。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有关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及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录备案等各项制度。

(三)加强日常基础工作。及时编制、报送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年度报告及目录,按时报送月度统计、日常工作信息,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及档案信息报送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知识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1年底,市金融办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机构设置类的信息14条,占15%;政策法规类的信息12条,占12%;规划计划类的信息2条,占2%;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62条,占63%;其他类信息8条,占8%。2011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6条,比2010年度增加800%;2011年度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为12%。

2011年市金融办新增的56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1条为政策法规类信息,内容是《关于印发<关于完善金融服务支持本市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金融办〔2011〕126号);2条为公共资金公开信息,内容是“三公”经费公开情况;53条为业务类信息,内容主要涉及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如融资担保公司开业公告、重新确认登记公告以及《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修订)》(沪金融办通〔2011〕10号)。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或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政府信息。

2011年,市金融办利用“上海金融”网站改版的有利时机,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按规定将相关信息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发布,并及时更新;按要求向市档案馆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目录、公开指南,供广大市民查阅公开信息。同时,网站刊登有关金融统计数据、资本市场发展等情况,提高市民获取信息的方便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为信函申请,内容涉及2009年市金融办财务决算相关明细数据。对此件政府信息公开,市金融办已答复“同意公开”,占申请总数的100%。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也未收到各类针对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诉(包括信访、检举控告)。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1年共接受市民咨询58次,均为电话咨询。市金融办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7215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根据职能设置,市金融办信息公开增长幅度较快,但内容大多涉及融资担保公司开业公告、重新确认登记公告等。产生的其他公文类信息大多系分析研究报告及政策建议,属于根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或为配合金融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所提供的建议、意见,因此属于公开范畴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多。市金融办将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整理,进一步拓宽工作领域,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建设以上海金融网站为主要阵地、以社会媒体为补充的信息公开载体,为公众提供更加及时、全面、详细的信息服务。

七、说明与附表

详见附件。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56
其中:较上年度同期增加率 - 100%
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56
新增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2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185
受理申请总数 1
其中:1.当面申请数 1
2.传真申请数  
3.电子邮件申请数  
4.网上申请数  
5.信函申请数  
6.其它形式申请数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其中:1.同意公开数 1
2.同意部分公开数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4.“信息不存在”数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7.“重复申请”数  
8.不予公开总数  
其中(1)“国家秘密”数  
(2)“商业秘密”数  
(3)“个人隐私”数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9.其他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0
网上咨询数 人次 0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0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58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17215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0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行政诉讼数 0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申诉举报数 0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0
其中:1.检索费  
2.邮寄费  
3.复制费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2
其中:1.全职人员数 0
2.兼职人员数 2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0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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