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01-27 [打印本页] [纠错]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严格落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国办发〔2021〕12号)、《2021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办〔2021〕21号)和《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要点和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工作在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提升地方金融监管效能的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
按照《条例》《规定》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在“上海金融”官网开设“重大决策”专栏,发布《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2021)》,公开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项,并以归集的方式对相关信息进行超链接展示。在编制《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对有关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集意见35条,采纳意见20条。在编制《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过程中,先后召集、邀请本市30余家融资租赁公司座谈研讨。在编制《上海市典当行监督管理办法》过程中,共收集意见3条,采纳意见2条。
2.推进行政审批全过程公开。出台《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并对相关审批事项业务流程进行调整优化。更新完善办事指南,并在“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平台公开发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3类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按照“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的要求,指导各区金融主管部门持续优化办事流程,进一步加强办事指南公开,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推动审批结果公开公示,全年共实施行政许可91件,并将相关公示、批复在“上海金融”官网公开。
3.推进金融领域重点信息公开。通过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图文解读、短视频、新闻报道等多种形式,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相关改革举措和成果公开。召开4场新闻发布会,就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绿色金融、全球资管中心建设等开展政策解读。制定发布《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文件,并同步开展图文解读。梳理发布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案例共30例。全年制作发布《脉搏上海》系列视频,通过1条主题宣传片+10条创意视频,系统呈现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各项举措和成果。制作《秒懂金融》系列短视频,深入开展金融知识和金融防雷维权宣传和解读。依托“上海金融”官网,发布委局金融领域工作动态60余条。
4.推进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信息公开。加强对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相关信息数据的统计,并按季度动态更新发布。截至2021年年底,共公开120家小额贷款公司、31家融资担保公司、233家典当行、2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基本信息。加强对三类地方金融机构的监管,全年共分类发布7批次非正常经营机构名单。
5.推进相关管理信息公开。推进干部任免情况公开,及时公示发布4批次干部任免情况。推进财务公开,规范发布2020年决算、2021年预算等财务信息10余条。梳理、发布新版权责清单,公开6类、24项权力事项详细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落实《条例》《规定》,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登记、办理、流转、答复、归档等内部工作流程。加强答复文本法律审核,推进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性、严谨性。2021年,累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110件,商业企业的4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4件(含上年度结转申请16件,另有6件申请按照《条例》《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予以公开8件,占6.5%;不予公开16件,占12.9% ;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0件,占64.52% ;不予处理1件,占0.8% ;其他处理19件,占15.3%。
(三)政府信息管理
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制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主要领导牵头负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统筹协调,法规处会审,各业务处室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加强历史存量及新增公文的备案工作,持续推进OA系统和网站公文数据信息备案至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
(四)平台建设
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要求,在“上海金融”官网首页规范设置“政务公开”栏目。推进栏目改版,调整优化“政策文件”“重大决策”等专栏,及时推动相关栏目内容更新和发布。建好用好 “上海金融”门户网站、“上海金融官微”“上海金融”新浪微博、“上海金融”今日头条号等委局互联网信息平台,推动各类政策、举措、工作动态等的差异化发布和解读。
(五)监督保障
制定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明确任务内容和责任分工。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并加强工作研究部署。对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对相关问题逐项研究、逐项明确整改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改进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局门户网站整合和优化建设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有待进一步优化。二是历史存量公文备案不全,有待进一步提高公文备案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政策文件多元化解读不足,内容较为简单,形式较为单一。
(二)改进措施
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 “上海金融”官网升级优化改版,优化栏目设置,消除失效链接等问题。二是开展本单位历史公文全面梳理和属性认定工作,整理形成重点制度文件汇编。建立完善公文公开属性认定机制,对新产生的公文,严格公开属性认定,强化主动公开。三是建立政策文件解读同步审核机制,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步解读、多元化解读和二次解读。通过各类新媒体渠道多平台发布解读,提高政策到达率和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有关工作推进情况
在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方面,推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十四五”规划》《关于推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发布。在加大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方面,推动《上海加快打造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服务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施意见》印发,推进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和社会民生,促进养老产业发展,落实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在推动金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方面,持续深化“金融30条”推进落实,加快集聚高能级金融机构,推进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上海全球资产管理中心建设的若干意见》。在持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方面,出台、修订《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管理办法》等一批规范性文件,扎实有效开展地方金融监管,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方面,健全本市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持续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工作,引导社会公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方面,加强法治建设,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深化境内外金融合作交流与宣传推介,全面优化金融营商环境。
(二)收费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及本市有关规定执行。2021年,我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三)其他情况
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到2021年12月31日止。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