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关于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答记者问
信息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时间:2023-10-20 [打印本页] [纠错]
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前期,金融监管总局对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出口信保公司)分支机构设置进行了清理规范,推动优化了该公司分支机构布局。为巩固清理规范成果,弥补监管制度短板,进一步加强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监督管理,金融监管总局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通知》。
二、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一是全面强化内部管理。《通知》从人员管理、岗位制衡、业务范围、风险合规、内部控制、内部监督等方面系统规范了对地市级分支机构的管理要求。
二是规范系统建设和数据管理。《通知》要求地市级分支机构应实现业务数据的独立统计和财务数据的独立核算,并按时、准确向属地监管机构报告监管信息。
三是明确监管要求和监管职责。《通知》明确地市级分支机构参照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相关要求实施监督管理,监管职责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划分。
三、《通知》印发后,还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指导各监管局切实加强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的监督管理,全面提升其内部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程度,发挥好出口信用保险政策性工具作用,扎实有效服务外贸稳规模优结构。
附:《关于加强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地市级分支机构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