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普惠信贷定下“新任务”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4-04-02
近日,普惠金融领域迎来新的工作指引。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普惠信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实现2024年普惠信贷供给保量、稳价、优结构的目标,更好满足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今年金融监管总局首次提出“普惠信贷”的概念,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既要服务小微企业、“三农”领域市场主体,也要加强服务个体工商户、脱贫户、特定群体等;全年监管目标为“保量、稳价、优结构”,旨在建立又普又惠的信贷体系。
“这体现了普惠信贷监管思路从快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转变。”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在金融管理部门推动下,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对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及重点帮扶群体金融服务,普惠金融可得性不断提升。今年,普惠信贷总体目标确定为“保量、稳价、优结构”,要求在巩固此前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增强普惠信贷可持续性,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
“预计优化结构将是普惠信贷工作的重点。”曾刚表示,这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发专属产品,应用数字普惠技术,更精准高效地满足小微民营企业等群体的金融需求。
首提“普惠信贷” 保量、稳价、优结构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9.06万亿元,同比增长23.27%,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3.13个百分点。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59万亿元,同比增长20.34%,较各项贷款增速高10.2个百分点。2023年,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78%,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
在普惠信贷规模连续高增长、价格持续下降的背景下,《通知》明确2024年普惠信贷总体目标为“保量、稳价、优结构”。
具体来看,保量就是保持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聚焦小微企业经营性资金需求,合理确定信贷投放节奏,力争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的目标。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力争实现涉农贷款余额增长,完成普惠型涉农贷款增速目标。要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支持力度不减,力争实现脱贫地区贷款余额增长。
稳价就是稳定信贷价格。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小微企业、涉农贷款定价管理,根据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涉农贷款利率水平。
优结构就是改善信贷供给结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首贷、续贷投放,扩大服务覆盖面。加强小微企业、涉农专属产品开发,打造特色品牌,提升服务专业性。
在受访专家看来,金融监管总局首提“普惠信贷”概念,设立全年工作目标,释放了促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保量方面,今年未提出具体增速要求,减轻了银行普惠信贷规模增长压力;在稳价方面,在贷款利率已经处于历史低位的情况下,未再明确要求降低贷款利率。
“普惠信贷目标的设立较为合理务实,有利于保持普惠信贷市场良性竞争格局,促进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董希淼表示,在普惠信贷总量较大、连年高速增长的背景下,优化信贷结构成为今年工作重点。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普惠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瑞表示,过去几年,我国普惠金融实现了高速发展、下沉覆盖,但也存在头部客群授信过度、长尾客群供给不足、持续性发展吃力等结构性问题,金融监管总局确定的“保量、稳价、优结构”目标更务实,更契合普惠金融当下发展需要。
改善信贷供给结构 精准投向重点领域
优化信贷结构是今年普惠信贷工作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让普惠信贷更精准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新质生产力发展,信贷资源要向小微企业、全面乡村振兴以及脱贫人口等重点帮扶群体倾斜。”程瑞说。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对小微企业法人服务能力,加大首贷、续贷投放,积极开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推广随借随还的循环贷模式;突出支持小微企业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和绿色低碳发展,强化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外贸、消费等领域小微企业信贷供给保障,加大对粮食重点领域、脱贫人口等群体信贷投入。
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是增强普惠信贷精准性、可持续性的重要手段。《通知》也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强数字化经营能力,通过数据积累、人工校验、线上线下交互等方式,不断优化信贷审批模型。
董希淼表示,金融机构应加强普惠信贷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创新更多数字普惠信贷产品,持续提高首贷、信用贷款比例;进一步将普惠金融服务标准化、批量化,不断降低运营成本,提升用户体验。同时,加快探索适合小微和“三农”业务的数字化风险管理体系。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李一帆表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增加普惠金融科技投入,充分利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手段,线上线下双轮驱动,降低人工成本和经营成本。特别是大型银行在深化普惠信贷专业化机制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普惠金融业务规模,发挥金融“主力军”作用;依托资金规模、数字技术以及存量客群优势,创新普惠金融产品,满足普惠群体对信贷资金“短、小、频、急”的需求。
完善体制机制 保持业务资源投入力度
为引导提升服务质效,《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体制机制,通过单列信贷计划、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方式,保持普惠信贷业务资源投入力度,并对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法人银行以及政策性银行提出差异化要求。大型商业银行要深化普惠信贷专业化机制建设,提高分支机构产品审批效率,加大对无贷户的服务力度;股份制银行要优化条线管理模式,健全一二级分行部门设置,增强自主服务能力;地方法人银行要深耕当地客群;政策性银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强化对小微企业、涉农经营主体等融资支持。
“事实上,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已普遍实现单列计划、考核倾斜和定价优惠。预计银行将根据‘普惠信贷’新的定义范围,重新调整口径维度,完善相关体制机制。”程瑞表示。
李一帆表示,在强调尽职免责的基础上,《通知》在体制机制层面提出单列信贷计划、绩效考核倾斜、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等,有助于提高银行展业积极性,保持普惠信贷业务必要的资源投入力度。
此外,规范普惠信贷管理、防范业务风险也是普惠信贷高质量供给的题中应有之义。为此,《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贷款“三查”,并强调“规范分支机构与第三方合作行为,严禁与不法贷款中介开展合作”。“在开展普惠金融工作的过程中,银行与第三方合作其实是比较常见的,合作范畴涉及资金、营销、数据、贷后管理和催收等多个方面。规范银行分支机构与第三方合作行为,有助于防范因合作而滋生的各种潜在风险。”曾刚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