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红色债券到全球第二大债市

信息来源:中国金融新闻网       发布时间:2021-05-17        [打印本页] [纠错]

从大革命时期的证券探索,到土地革命时期的红色债券;从闽西工农银行股票,到陕甘宁边区政府建设救国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红色证券展厅内,一块块展板、一份份史料,记录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后,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时期,创造性探索运用股票、债券等证券工具,支持革命战争和服务经济建设的光辉历史。

其中,近70种红色债券的发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红色金融工作的一个缩影,在革命斗争史和经济建设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全面胜利作出了重要贡献。

经历大革命时期的初步探索后,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各根据地共发行公债约18种,用来充裕红军战争军费、保障物资供给,并且制定了严格的公债发行条例,成立专门机构组织发行和销售公债。特别是在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瑞金成立后,新政权在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均面临考验。为解决苏区财政经济问题,1932年7月至1933年10月,中央苏区先后发行3次公债,发行总额480万元,苏区人民踊跃购买,超额完成发行任务。这是土地革命时期苏区发行金额最大的公债,对稳定苏区财政、支援革命战争发挥了巨大作用。

这一时期发行的红色债券,既有实物券,也有现金券。比如1931年到1934年,临时中央政府采用粮食公债形式,在苏区开展3次借谷运动。借谷票证实际上是一种实物公债,是根据地政府的首创。新中国成立后仍持有的,可凭票抵作公粮,也可兑换现金。

进入抗日战争时期后,各革命根据地为筹措抗日经费,开展经济建设和赈灾救灾,共发行了20余种公债,这些公债具有新民主主义的性质和战时公债的特点。比如1938年7月发行的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救国公债、1941年4月发行的豫鄂边区救国公债和1941年底发行的晋冀鲁豫边区生产建设公债等。

其中,1943年初发行的规模为30万银元的晋西北行政公署巩固农币公债,对于巩固西北农民银行币币值、稳定物价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被认为是抗战时期红色政权金融工作的一个缩影。这只公债的发行,是中国共产党运用证券工具调节金融、稳定经济、巩固政权的重要探索,显示出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斗争实践中对金融规律的认识和对证券工具的运用能力不断提升。

当时间进入解放战争时期,随着革命曙光初现,中国共产党进一步充分利用证券工具服务经济建设,推动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公债政策更加成熟规范,各解放区政府对公债发行进行了新的探索,共发行公债31种,也为建国初期公债发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比如,在华东解放区,发行了苏皖边政府救灾公债券等;在东北解放区,相继发行了东北生产建设实物有奖公债等;在华南解放区,发行了华南联名胜利公债等红色债券。其中,1946年底至1947年初发行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征购地主土地公债,“征购地主超过应留数量之土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之农民,以达到耕者有其田之目的”。这是中国共产党运用证券工具和平解决土地改革问题的创造性运用。

在艰苦卓绝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根据地红色债券为何能取得良好的发行效果?对此,有研究者表示,从根本上讲,是党领导的革命根据地政权代表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得到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从具体层面来看,则是党领导根据地政权制定了一系列符合革命形势需要的公债政策,从而使公债发行、流通、使用、偿还的各个环节得以有效实施。

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发行,拉开了新中国债券发行的大幕。1950年,中央政府发行了第一期人民胜利折实公债,计划发行1亿份,实际销售达到1.48亿份。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发行的第一笔国家公债,是新政府在特别时期为克服严重的财政困难、稳定物价所采取的重大举措。此后的1954年至1958年,中央人民政府先后多次发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助力推动新中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伴随着改革开放的一声春雷,我国债券市场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迈出了快速发展的脚步。1981年,国家发布了《国库券条例》并恢复发行国债,这奠定了我国债券市场大发展的基础。此后,金融债券、企业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也相继发行。伴随着各类债券的发行,债券交易场所开始形成。1997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银行间债券市场成立,成为推动我国债券市场进入健康发展的一个标志性事件。而今,我国债券市场各项制度建设逐步健全,品种体系不断丰富,总托管规模达到120万亿元,各项功能有效发挥。

回首来时路,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红色债券的探索,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公债的发行,再到改革开放后债券市场的蓬勃发展,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债券市场历经坎坷,奋勇前行,已经成长为全球第二大债市,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和历史性飞跃,成为我国金融业发展壮大的重要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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