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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协公布专委会今年工作八要点,
研究制定可转债负面清单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23       [打印本页][纠错]

4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了《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以下简称“《工作要点》”)。

中证协表示,为进一步指导专业委员会做好2021年度工作,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证监会关于资本市场深化改革精神,结合新《证券法》实施、注册制改革、经济双循环和金融科技创新背景,推动中介机构能力和责任体系建设,持续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于近日印发了《工作要点》对今年的委员会工作做了总体部署。

其中,涉及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的有,研究制定可转债负面清单,加强对市场秩序的规范。

具体来看,《工作要点》综合了23个专业委员会的2021年工作要点,主要涵盖了八个方面:

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四五”规划决策部署和证监会党委的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包括关注收集行业意见、配套制定完善相关自律规则体系、倡议履行企业社会责任、组织行业发声、提振投资者信心等。

二是贯彻落实新《证券法》规定,强化自律管理和风险防范,包括全面落实新增五项法定职责、梳理完善行业业务规范和自律规则、健全从业人员自律规范体系、加强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等。

三是适应注册制改革新环境,加强发行承销市场自律管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包括细化完善保荐业务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和工作标准、厘清发行人及保荐机构的权责关系和信息披露责任、建立证券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体系等。

四是进一步提升服务传导能力,促进高质量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机构建设,包括完善证券相关信息收集分析发布、研究起草证券公司利益冲突管理自律规则、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投行业务合规管理专题研究、及时总结证券公司参与基金投顾服务试点工作经验并开展经验交流调研、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与探索等。

五是推动场外市场规范发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包括推动完善场外市场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规则体系、加强对境内外场外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的研究、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系列研究等。

六是加强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推动行业人才建设,包括落实新《证券法》、研究制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必备专业能力标准、探索从业人员自律管理新方式、加强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及诚信信息管理等。

七是务实推动行业文化建设,持续改善行业发展生态,包括推广《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制定发布《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指引》等自律规则、开展典型标杆评选工作等相关工作。

八是组织动员行业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包括引导证券公司加大服务实体经济绿色融资改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服务绿色发展战略等。

中证协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放继续扎实推进之年,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协会“自律、服务、传导”职能,继续在机构能力和责任体系建设、配套制度规则完善、创新科技应用推广、风险防范化解、行业生态优化等方面发挥积极有效作用。

附:中国证券业协会专业委员会2021年工作重点全文

一、中国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委员会

一是推广《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十要素》,加深行业对文化建设十要素的认识,督促行业在文化建设中具体落实,推动行业文化建设工作不断深化。二是制定发布《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指引》等自律规则,为组织开展证券公司文化建设实践评估、优秀从业人员集中展示等工作提供依据和指导,研究将有关评估结果和推荐展示情况纳入证券公司分类监管文化建设专项评价体系,加强对文化建设的引导。三是配合制定《证券行业诚信准则》《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以及投行等业务从业人员操作手册等自律规则,加强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诚信约束和声誉约束,引导证券公司有效管理声誉、廉洁等风险,提高从业人员道德风险防范水平。四是组织开展典型标杆评选工作,通过树立正面典型、道德模范和行业楷模,在行业内形成人人争当先进、荣誉创造价值的氛围。五是加强行业文化研究,对行业过度激励、缺乏工匠精神、专业精神、使命担当和职业操守等影响行业风气和文化的典型问题进行研究,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六是加强文化建设宣传引导,推动证券公司持续开展文化建设研究,对证券行业文化以及文化建设成果进行推广宣传,在行业内倡导新风气、树立新形象。七是启动《证券行业文化建设年报》编写工作,适时筹备召开第一届行业文化建设年会和阶段总结大会,对证券行业文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反映新时代下证券行业文化建设的新实践、新发展;加强业内培训交流。

二、证券经纪业委员会

一是进一步完善经纪业务自律规则体系,适时制定修订相关业务规范,适时推进经纪业务管理办法、程序化交易的相关配套制度规则尽快出台,提升专业委员会自律规则形成和实施中的作用。二是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研究制定经纪业务操作手册。三是引导行业守正创新,适时举办公募基金投顾试点工作经验交流调研、及时总结证券公司参与基金投顾服务试点工作经验。四是发挥委员会智库作用,开展经纪业务机构化转型服务模式等相关课题研究,提高机构客户服务质量。

三、投资银行委员会

加强证券发行承销保荐业务的自律管理,促进提升执业质量。一是推动完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细化标准,组织研究起草保荐机构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协议示范文本等自律规则,统一执业标准和要求,细化流程、步骤,明确、规范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及其他参与保荐业务中介机构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建立市场化约束机制,优化行业发展生态。组织研究起草保荐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指引及相关工作规程,拟以保荐项目为评价对象,以明责定责为目标建立三个考察维度,实现两个覆盖,促进形成市场化声誉激励与约束,为实施扶优限劣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三是加强发行承销业务的统一规范,构建统一的发行承销自律规则体系,优化路演推介和网下询价配售机制,完善投价报告撰写发布等制度,促进提升分析师研究能力。四是加强证券行业研究和培训交流,加强投行文化建设,制定投行文化操作手册,加强虚假陈述中介机构民事责任区分研究。

四、固定收益委员会

积极引导行业学习贯彻落实最新规则、促进行业提升执业质量、构建行业良好生态。一是学习贯彻《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配合修订相关自律规则。二是组织研究固定收益业务发展的新方位、新路径、新方案,发挥专业智库作用。三是继续发挥行业自律,构建债券市场良好生态,维护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秩序。四是开展中介机构责任边界等方面研究,关注收集行业意见,反映行业诉求,组织行业培训、交流等。

五、绿色证券委员会

引导证券公司践行绿色金融、服务绿色发展战略。一是进一步发挥智库作用,加大碳中和经济的理论研究,为政府决策提供精准数据和信息支持,为打造绿色经济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提供价值引导。二是进一步发挥市场合力,形成证券行业绿色金融行动方案,促进绿色价值发现、绿色溢价形成、绿色投资实现。三是进一步发挥自律传导作用,研究制定绿色金融业务规范(《证券公司绿色金融业务指引》及《证券公司绿色金融业绩评价方案》等),推广绿色金融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增强行业服务绿色经济的能力,丰富行业服务绿色发展的实践,为实现“30·60 目标”做出行业应有的贡献。四是继续做好证券公司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统计工作,编写《证券行业发展绿色金融蓝皮书(2021)》。五是增强行业交流培训,反映行业诉求等。

六、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

一是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研究起草资产管理行业文化操作手册。二是针对资管业务重难点问题、创新发展模式等开展专题研究,加强行业交流。三是加强行业金融科技应用及资管IT系统建设领域的研究。

七、融资类业务委员会

一是凝聚行业合力,健全信用风险评估机制。就行业内征信、分级授信、事前协议约定等方面进行研究。二是研究建立违约客户黑名单机制,提升信用业务征信信息的可靠性。三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行业研究,推广行业经验做法。

八、投资业务委员会

一是持续研究和完善投资类业务相关政策和机制。组织行业学习贯彻证监会资管细则,推动修订两类子公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推动优化投行保荐业务与投资业务的联动机制等。二是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行业研究与分享。包括就社会私募与券商私募执业监管环境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就程序化交易、做市业务等方面进行专题研究与交流;针对中小券商开展服务实体经济的思路和方法进行经验分享或资源共享等。

九、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与首席经济学家委员会

一是继续举办好首席经济学家季度例会,聚焦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制度建设和行业发展研究,提交高质量的研究报告。二是继续发挥首席经济学家行业专家智库作用,继续做好首席经济学问卷调查和相关经济政策解读,充分发挥首席经济学家的影响力,在引导市场预期、传递正能量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三是进一步加强投价报告管理,提升投价报告质量,更好服务注册制改革。四是配合证监会做好相关证券投资咨询法规修订,配套做好相关自律规则修订、制定。五是继续推动证券公司管理型投顾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提升行业财富管理水平。六是加强对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人员自律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证券分析师、投资顾问合规意识和执业水平。

十、托管结算委员会

一是研究制订《证券公司交易结算及对账数据传输业务指引(试行)》,指导证券公司规范开展交易结算及对账数据传输业务,提升客户服务水平,促进证券公司数字化转型。二是开展金融科技在托管结算领域推广应用专题研究,提升托管结算业务科技化水平。三是持续开展场外市场证券登记托管业务专题研究,支持促进场外市场发展。四是推进资产托管和基金服务业务专题工作,引导行业规范开展业务,有效防范业务风险。五是加强与中国结算的沟通协调,反映行业意见建议,共同优化改善行业登记结算环境,提高登记结算业务水平。六是加强托管结算业务培训和交流等。

十一、区域性股权市场委员会

一是研究制定可转债负面清单,加强对市场秩序的规范。二是配合推进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试点,提供意见和建议,督促实施落地。三是开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系列研究,包括区域性股权市场生态模式优化、金融科技应用、合格投资者及挂牌(展示)企业质量提升等。四是推出区域性股权市场创新发展典型案例、示范实践。五是持续收集反映制约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政策问题和制度障碍,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维护行业利益。六是加强行业交流、培训和宣传。

十二、场外市场委员会

加强场外业务自律体系建设。一是推动完善场外市场业务、场外衍生品业务自律规则体系。二是为场外市场交易监测监控提供意见建议。三是编写场外市场交易内控等方面的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增强行业普惠金融的能力,丰富行业服务场外市场、区域股权市场发展的实践。四是调研评估场外业务发展现状,加强对境内外场外证券市场发展情况的研究。五是组织行业研讨和培训,加强业务交流学习。

十三、互联网证券委员会

一是研究推出证券行业数据治理实践案例。二是持续推进证券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促进金融科技与业务的融合。三是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结合新服务形态的研究(如运用第三方平台、抖音、微信开展服务等)。四是研究AI技术应用于客户全生命周期服务(如开户、AI投顾,AI客服)。五是加强行业数字化转型、金融科技运用等培训与交流。

十四、国际战略委员会

一是落实中日资本市场合作,推动养老金课题研究。二是跟踪外汇业务情况,开展券商外汇业务发展策略和支持政策研究。三是开展境内券商境外展业情况调研。四是在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和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区域发展策略下,跨境业务发展探索、政策支持与风险管理问题研究。

十五、合规管理委员会

一是发布并推动落实《证券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指引(2020年修订)》,推动行业做实做强合规管理工作。二是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修订反洗钱自律规则。三是结合新技术运用新趋势,组织调研、研究金融科技在推动行业反洗钱工作的作用,适时推动新技术在反洗钱运用中的试点工作。四是发挥自律补位作用,研究起草证券公司利益冲突管理自律规则,引导行业合规有序展业。五是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投行业务合规管理专题研究,提升投行业务合规管理有效性。六是总结行业实践,推动形成示范案例。

十六、风险管理委员会

一是发布证券公司声誉风险管理指引,引导行业有效管理声誉风险,研究区块链技术在声誉风险管理中的运用。二是研究制定证券公司操作风险管理相关指引,健全行业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三是开展资本补充指引修订工作,提高指引操作性和指导性。四是依据科技监管局拟定的数据管理办法,研究完善行业数据治理自律规范。五是总结并表工作实践与建议,探索推出行业风险管理示范实践。六是研究行业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原因、类型、影响及防范措施,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持久战。七是反映行业诉求及组织行业培训、交流。

十七、财务会计委员会

一是修订发布《证券公司财务与会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进一步提高行业财会人员职业素养和道德水准。二是研究上市证券公司信息披露最佳实践案例,提升行业信息披露质量。三是开展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发展的逻辑与路径研究,进一步做大做强证券公司资产负债表,提升行业竞争力。四是开展基差交易会计处理模式研究,促进业务规范有序开展。五是研究制定证券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制度,开展内审培训。六是持续研究行业税收问题,积极争取税收优惠政策。七是加强证券公司财务信息化建设经验交流,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八是组织行业培训和交流。

十八、信息技术委员会

一是配合《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管理办法》修订,研究修订《证券公司信息技术治理工作指引》,研究制定《证券业信息技术外部审计指南》。二是落实行业等级保护2.0,推动相关行业标准修订并发布。三是开展行业数字化转型研究与探索,制定行业数字化转型的配套制度、指引、标准等体系建设报告,研究制定行业数字化战略规划示范实践,提升行业数据治理能力,研究制定数据应用和跨境数据应用规范。四是加强行业网络安全、信创技术应用,落实护网行动,开展IPv6及国产密码改造推广和行业信息系统统一测试服务。五是推广行业金融科技应用,引导行业对标提升。六是推进行业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及异地应用级灾备系统建设,发布示范实践。七是反映行业诉求及组织行业培训、交流。

十九、投资者服务与保护委员会

落实《证券法》规定,督促行业开展投资者教育和保护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一是加强证券公司投资者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完成《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权益保护规则》《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投资者保护条款范本》制定发布。二是组织开展退市制度、投资者保护制度研究,编制示范案例予以推广。三是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进百校”活动及“证券行业扬帆计划活动”活动,推动投资者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四是编写发布《2020 年度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报告》,总结汇编证券公司投资者服务与保护方面工作。五是收集行业意见建议,反映行业诉求等。

二十、自律处分委员会

加强证券行业自律管理,履行委员会自律处分职责。一是做好行业重大自律案件的复审及全部案件的复议工作,严肃处理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增强行业声誉激励和约束。二是配合开展协会自律检查工作。反映行业自律管理诉求,健全自律管理体系。三是开展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等相关课题研究,组织行业交流等。

二十一、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委员会

一是协助监管部门制定并发布《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配套做好《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执业规范(试行)》修订。二是引导咨询机构建立健全合规风控管理系统,提升咨询机构合规管理水平和效率。三是加强行业调研,及时反映行业的呼声和建议,研究推动咨询机构提质发展。四是加强咨询机构培训与研讨交流,提升咨询机构投顾人员执业水平和合规意识。五是协助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和恶意维权行为,研究完善投诉处理机制,维护行业合法权益。六是组织开展咨询机构执业检查,督促咨询机构合规展业。

二十二、资信评级委员会

积极引导证券评级机构学习贯彻落实最新规则、促进提升执业质量、构建评级市场良好生态。一是修订发布《证券资信评级机构执业行为准则》和《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评级业务实施细则》。二是制定《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信息披露指引》。三是联合交易商协会制定市场化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形成统一的市场化评价机制。四是定期发布《债券市场信用评级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五是开展2021年度现场检查工作。六是收集评级机构会员意见建议,反映行业诉求等。

二十三、自律协调委员会

一是加强行业调研工作,开展区域性的交流和协调工作,深入讨论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如数字化转型背景下的网点建设、营销活动等。二是推动行业文化建设,灵活采用调研、交流、培训等方式,支持地方协会加强辖区的行业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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