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
第019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信息来源:市金融工作党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0-26        [打印本页] [纠错]

市政府台办:

台盟界别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期促进本市台资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照“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发展理念,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本市各类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做好金融支持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稳企业保就业相关工作。

一是持续加大对包括台资企业在内的企业政策供给。形成沪府规〔2020〕3号文,简称“沪28条”中的金融举措;推出9方面26条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举措,明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会同人行上海总部建立上海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出台本市“上海金融18条”。

二是支持金融机构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减费让利。配合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和上海银保监局等部门,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小微信用贷款支持计划等货币信贷政策工具,推动实施灵活的信贷政策,助推本市企业融资“增量扩面、提质降价”。

三是做好本市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困难诉求问题转办工作。联系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有针对性地进行政策宣贯解读,对于企业诉求予以协调沟通,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对企业合理诉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会同本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进各项政策落实落细,促进融资供需双方有效对接,继续推动金融支持包括台资企业在内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