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司《上海银通典当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登记项目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司申请变更注册地址事宜批复如下:
同意你司经营地址由上海市黄浦区瞿溪路805号底层东、2-3层变更为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600号19楼1928室、1961室。
请你司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