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普陀顶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股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 总经理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7-14        [打印本页]

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拟同意上海普陀顶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股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变更的请示》(普发改委〔2026〕5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普陀顶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陀顶众小贷公司)住所、股权、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普陀顶众小贷公司住所由上海市上大路688号218A变更为上海市金沙江路1518弄2号1048室。

二、同意普陀顶众小贷公司股东上海德治贸易有限公司将持有的2%公司股权转让给上海顶众企业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顶众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持有普陀顶众小贷公司2%股权,上海德治贸易有限公司退出普陀顶众小贷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三、同意普陀顶众小贷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由郑雷飞变更为张鹏。

四、同意普陀顶众小贷公司总经理由杨晨辉变更为吕继明。

请你委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普陀顶众小贷公司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