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打印本页]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拟同意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徐商务发〔2026〕32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汇大众小贷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徐汇大众小贷公司股东上海交通大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的5%公司股权转让给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后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徐汇大众小贷公司60%股权,上海交通大众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徐汇大众小贷公司,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请你委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徐汇大众小贷公司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