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内部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主体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2-04        [打印本页]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业务主体内部调整的请示》(沪国际〔2025〕48号)、《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地方资产管理业务主体内部调整相关方案的请示》(沪国际〔2025〕2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将下属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地方资产管理业务调整至下属上海城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调整后,上海城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国际集团申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5亿元,由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股90.9993%,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0007%,并按上述请示方案充实人员团队、健全公司治理制度。

二、请你司按照《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金办便函〔2026〕77号)要求,完成调整工作。自该通知印发之日起,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上海国际集团申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更名完成前为“上海城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可以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规〔2025〕16号)等规定要求从事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包括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以及开展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等),并依法依规承接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相关存量资产和业务。首批可承接资产范围为请示中所附164户不良资产。如有后续资产转让,另行报批。

特此批复。

附件:《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上海市地方资产管理名单的通知》(金办便函〔2026〕77号)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