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华联典当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打印本页]

上海市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你委《关于拟同意上海市华联典当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静投办发〔2026〕18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市华联典当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典当)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华联典当法定代表人由方珍变更为夏荣达。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华联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