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泰优汇典当有限公司 七宝分公司负责人、住所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30 [打印本页]
静安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泰优汇典当有限公司七宝分公司负责人、住所变更的请示》(静投办发〔2025〕40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泰优汇典当有限公司七宝分公司负责人、住所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上海泰优汇典当有限公司七宝分公司负责人由凌琳变更为张静。
同意上海泰优汇典当有限公司七宝分公司住所由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131号1层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沪松公路121号。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上海泰优汇典当有限公司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