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鑫融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9-17 [打印本页]
嘉定区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拟同意上海鑫融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嘉经请〔2025〕2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鑫融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融典当”)股权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鑫融典当自然人股东封平将其持有的24%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郑敏。转让后,郑敏持有鑫融典当24%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请你委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鑫融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