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宝丰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打印本页]

奉贤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上海宝丰典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沪奉财请〔2024〕20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宝丰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丰典当)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宝丰典当法定代表人由陈伟杰变更为陈姣英。

请你局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宝丰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