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汇信典当有限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1-24        [打印本页]

长宁区投资促进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汇信典当有限公司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住所变更事项的请示》(长投促发〔2024〕1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汇信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信典当)股权、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汇信典当自然人股东翟庆将持有的公司28%股权转让给顾全、16.67%股权转让给刘学林。转让后,顾全持有汇信典当28%股权,刘学林持有汇信典当16.67%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同意汇信典当法定代表人由郑飞变更为顾全。

三、同意汇信典当住所由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路600弄1号2801室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遵义南路88号812室。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汇信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