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4-29        [打印本页] [纠错]

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请示》(静金融办请〔20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闸北市北高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权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市北高新小贷公司股东上海交运巴士客运(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10%股权、上海公惠实业有限公司将持有的公司6.67%股权转让给上海舜业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转让后,上海舜业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市北高新小贷公司63.33%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市北高新小贷公司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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