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中金典当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终止经营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31 [打印本页] [纠错]
徐汇区商务委员会:
你委《关于拟同意上海中金典当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终止经营典当业务的请示》(徐金融办〔2024〕25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中金典当有限公司虹口分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典当虹口分公司)终止经营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金典当虹口分公司终止经营典当业务。之前相关债权债务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置。
二、收回并注销中金典当虹口分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编码:31085A10110)。自收回之日起,中金典当虹口分公司不再具备典当经营资质,不得开展与典当相关的经营业务。
三、请你委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中金典当虹口分公司在30天内办理注销或企业名称及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