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市华联典当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22        [打印本页] [纠错]

静安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市华联典当行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静金融办请〔20244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市华联典当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典当)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同意华联典当法定代表人由费伟民变更为方珍。

请你办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华联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