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注销上海聚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5-27        [打印本页] [纠错]

奉贤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上海聚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销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请示》(沪奉财请〔20245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聚龙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龙融资担保公司)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聚龙融资担保公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沪B00000016)。自注销之日起,聚龙融资担保公司不再具备融资担保经营资质,不得开展与融资担保相关的经营业务。之前开展的融资担保业务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履行担保责任。

二、聚龙融资担保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交回我局。

请你局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聚龙融资担保公司在30天内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消除公司名称、经营范围中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内容。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