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税务局 关于确认上海融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作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的函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3-07-18 [打印本页]
上海融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根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内资融资租赁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沪金监〔2020〕77号)等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你司申请成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相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确认你司为内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你司股东为中重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安铁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二、你司应在收到本函后6个月内至市场监管部门变更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企业名称应有“融资租赁”字样,经营范围应以融资租赁等租赁业务为主营业务,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与融资租赁和租赁业务相关的租赁物购买、残值处理与维修、租赁交易咨询、接受租赁保证金,转让与受让融资租赁或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
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你司应及时登录“全国融资租赁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及“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平台”,按规定做好基本事项备案、重大事项报告、经营信息报送。
三、你司应严格遵守《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上海市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法规及监管要求,依法合规经营、有效防控风险、切实服务实体经济,严格按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报送数据信息。
四、你司完成变更登记后,如6个月内未实质性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或无正当理由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或者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可会同市税务局取消你司内资融资租赁试点资格。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