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融富典当有限公司股权、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7        [打印本页]

长宁区金融服务办公室:

你办《关于拟同意上海融富典当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事项变更的请示》(长金融发〔2022〕17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融富典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富典当)股权、法定代表人及住所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融富典当自然人股东沈怡蔚将持有的公司40%的股权转让给许美晖。转让后,许美晖持有融富典当40%的股权。其他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二、同意融富典当法定代表人由金谷变更为蔡海珍。

三、同意融富典当住所由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1237号底层变更为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345号9C室。

请你办在收到本批复后,指导、督促融富典当及时办理有关手续,确保企业合规运营。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