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松江漕河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变更的批复

信息来源: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9-30        [打印本页] [纠错]

松江区金融办:

你办《关于上海松江漕河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请示》(松金融办〔2020〕111号)收悉。经研究,现对你区上海松江漕河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漕河泾小贷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漕河泾小贷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杨菁变更为郑章晓,任职手续按相关规定办理。

二、本批复下达后,请你办指导、督促漕河泾小贷公司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相关手续,在三个月内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